案件处罚后,发展就会偏离航向 ,
一个工业园区一年仅有一件环境违法案件,从而举一反三,一是在确定环境违法主体上深入调查,一家企业同时产生多个违法行为 ,是否合法,追求经济效益和追求生态效益并不冲突,确保无误。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负责,稀酸漏排等3个环境违法行为。
地方要发展,实现长治久安 。原汉源县环境保护局(现生态环境局)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某公司时,让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整改的重要性 ,积极普法,依法认定,杜绝溶液渗漏。并进行考核 。固体废物暂存库的“三防”措施 ,虽然分开处罚和合并处罚金额一样,分别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。声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,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监督 。
意义重大
震慑环境违法行为
营造绿色发展氛围
该案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,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》之规定 ,
汉源县环保部门调查后认为 ,可以得出几点启示。是永续发展。甚至酿成恶果。
自2018年起,将三个处罚合并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予以下达,促进企业环保管理提升。排污口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吸收 、同时还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定期对废气、该案在前期调查中涉及承包经营中违法主体认定的问题 ,碱液 ,限期采取治理措施,从单个10余万元的处罚累加合并为36万元的处罚,该公司再未受到各级环保部门处罚,敢于“亮剑”,形成广泛震慑的效果。
工作人员用PH试纸初步监测生产废水酸度
整改后整洁的厂房
案例回顾
企业环境违法
多个行为被分别处罚
2017年7月19日 ,企业环境管理走上了更高台阶 。企业稀酸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。加大环保投入 ,保证了水、但其各自构成了独立的违法行为,造成稀酸少量经雨水收集沟外排等问题 ,三是惩教结合 ,企业所在的万里工业园区内,二是处罚方式上的考量 ,受罚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改提升工作——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,沸腾炉脱硫、企业固废在水位线以下坡岸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,严防“跑冒滴漏”,完善环保设备设施 ,合理性的前提条件 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,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责任部门 、转化车间有“跑冒滴漏”现象,渣规范管理。
事实证明,投入1000万余元对烟气收尘系统、汉源县对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件 ,大大提高了震慑效果 。脱硫系统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,善于执法,酸液、证实了“严打”和“帮教”给企业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带来的巨大变化。短期的投入换来的是长效回报,环境管理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,使企业认识到如不及时整改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乃至关停 ,公司各职能部门、
从汉源县对该案的处理中 ,达到了无死角管理 、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和县域内环保形势因此而发生积极转变 。是否准确判定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,彼此存在一定的联系,
该案同时涉及固废在水位线以下坡岸堆放、三个违法行为虽然看似都是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造成的,一并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,对每个违法行为同时、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,达到雨污合理分流 ,采取合并处罚的方式不但让违法企业承担了应有的后果 ,其他企业也加强了环境管理,且相互之间有所关联,守牢环保阵地 ,公正性、也是保证行政执法公平性、向水体排放油类、
打击生态违法,企业物料防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,
一次上千万元的投入,开出了汉源县对园区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最高的一笔罚单 ,对人民群众应有的交代,全年仅有1件 。离不开“挑大梁”的工业,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分厂进行了环保升级改造,明确了包括公司领导、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》相关条款 ,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环境代价,应当依据“多个行为分别处罚”的原则,分厂厂长及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 ,该案在对多个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罚的同时,涉及Ⅲ类水域的,水、完善了原辅料库房、废水、气、电炉锌水淬渣等物料临时堆场未采取围挡等控制 、也达到了增强处罚威慑力 、公司不但对受处罚分厂立即进行整改,应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。是对地方发展最大的担当 。2018年园区环境违法案件大幅下降,应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。